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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巢湖市槐林镇专职治安巡逻队员招聘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翟海洋
    2016-12-01 12:40:48   转载

   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治安巡逻防控工作,打造平安槐林,根据《关于解决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短板问题的通知》(巢政办明电〔201679号)文件规定,槐林镇将面向社会再次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逻队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    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
    招聘岗位为专职治安巡逻队员,主要职责为巡逻防护、应急处突、协助综合执法等,计划招聘16名,其中男队员14人、女队员2人。

    二、报考条件

    (一)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   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;

    2、责任心强,服从管理,听从指挥,热爱治安保卫事业;

    3、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以内(即1981111以后出生),退伍军人、警校毕业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(即1976111以后出生),身高4250px以上(含4250px)。女性年龄在1830周岁以内(即1986111以后出生),身高3875px以上,未婚可优先;

    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口吃、重听、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,无残疾、心理素质好;

    5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。

    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
    1、曾受过刑事处罚、治安处罚的;

    2、被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;

    3、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,被解聘的;

    4、曾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。

    三、招聘原则与程序

   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按考生自愿报名、笔试、体能测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、岗前培训和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    四、报考和资格审查

    (一)报名时间和方式

   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

    1、报名时间:2016111220161114(上午800—1130,下午230—530,节假日正常办理)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吴昊15956069170。

    2、报名地点:巢湖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值班接待室。

    3、报名需提交资料:《报名表》(附件1)、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,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复退军人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,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)。

    4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。领取地点:巢湖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值班接待室。

    (二)资格审查

    资格审查由槐镇组织办牵头,镇纪委、党政办、派出所共同负责。凡《报名表》、相关证明材料等所列内容不真实的,提供虚假材料的,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参加招聘资格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。

    五、考试

    (一)笔试

   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,内容为《综合知识》,试卷满分为100分。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。

    (二)体能测试

   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(若最后一名得分出现并列,则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体能测试对象),进行1000跑、4×10折返跑、引体向上等项目测试,三项均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(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)。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  (三)面试

    通过体能测试的人员,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招聘人数11.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、逻辑思维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。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    六、体检考察

   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%60%加权计算总成绩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。若最后一名得分出现并列,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对象;若面试成绩相同,则按照退伍军人优先、警校毕业生优先、年龄较小优先的顺序确定1名体检对象。

    (一)体检

    1、体检标准参照巢湖市招聘辅警体检标准执行(附件3)。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。

    2、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

    3、如有体检不合格者,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。

    (二)考察

    按照有关规定,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。如有考察不合格者,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,组织体检和考察。

    七、公示与岗前培训

   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将在槐林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,拟聘用人员参加由槐林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。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,逾期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培训期间槐林镇人民政府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,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。

    八、聘用及待遇

    (一)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,与槐林镇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劳动合同、一年一聘,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,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  (二)专职治安巡逻队员工资福利待遇,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,买五险一金,其中公积金工作满三年后为其缴纳。

    九、其他事项

    (一) 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,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。

    (二)本公告由槐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附件: 1、附件1.巢湖市槐林镇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

    2附件2.巢湖市招聘辅警体能测试达标及评分标准A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附件3.巢湖市槐林镇招聘辅警体检标准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槐林镇人民政府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11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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